12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停复牌事项的监管工作函》,就st宜纸停牌事项进行了问询。
根据公告,st宜纸自2015年5月19日起停牌,并已于7月1日进入非公开发行股票连续停牌程序。根据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已多次申请延期复牌,最迟复牌日不晚于2015年12月28日。截至目前,st宜纸停牌已近7个月。
而此前的12月18日,st宜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同时拟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鉴于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st宜纸如终止筹划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启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充分解释长期停牌背景下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事宜的原因,详细说明停牌期间所作工作,回应市场或媒体质疑。还要严格遵守所承诺的停牌期限,于2015年12月28日前复牌或披露相关预案。
对此,st宜纸表示,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目前,st宜纸已将该函件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宜宾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相关方进行通报,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监管工作函的要求,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st宜纸自5月19日起停牌,停牌前收于19.98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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