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下午,辽宁大连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大连市出台《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了“三个倡导和四个禁止”,其中包括禁止在城市道路等公共场所焚烧冥纸等。通告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
“三个倡导和四个禁止”
深入推进文明殡葬工作的通告
倡导厚养薄葬美德,亲人在世时有所养、有所乐、尽孝道,逝去时办理丧事文明节俭,不大操大办、铺张浪费,自觉抵制封建迷信等低俗活动。
倡导骨灰深埋、海葬、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集中生态节地安葬方式,引导广大市民逐步摒弃浪费资源、影响环境的传统墓穴立碑葬法。
倡导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缅怀故人,积极参与各种公祭或集体共祭活动,从注重实物祭扫转移到精神传承为主。
禁止在城市道路、广场、公园、绿地、山林、风景林地、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抛撒、焚烧冥纸以及焚烧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禁止在城市市区之外的林区及林区边缘焚烧冥纸、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
禁止在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内抛撒冥纸和在专用焚烧炉以外的场所焚烧冥纸、香烛、供果、逝者遗物等祭祀用品。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不再提供、使用、焚烧一次性纸花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一次性纸花圈带入殡仪馆、公墓、骨灰堂等殡葬服务机构。对举行告别仪式需用花圈的,由殡仪馆按规定免费提供可循环利用的绢花圈。
禁止在林地、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建造坟墓。
禁止制造、销售、运输冥纸、冥币、纸钱、纸扎实物及其他封建迷信殡葬祭祀用品。
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增加
《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加快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在原有殡葬服务免费政策的基础上,实施惠民殡葬“扩面增项”政策。
扩大惠民殡葬政策保障群体覆盖面。在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将人体器官捐献者、查实不了身源的无主(名)遗体、见义勇为牺牲人员、在乡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独生子女三级以上伤残及死亡家庭的父母、百岁老人等群体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范围。
增加基本殡葬服务免费项目。对纳入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免除政策范围的群体,在免除原有普通车辆遗体运送、3日内普通冷藏(冻)柜遗体存放、普通设备的遗体火化费、1个普通卫生纸棺、1个普通骨灰盒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基础上,骨灰在殡仪馆寄存的,按年度免除5年寄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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