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星集团控股公布,于2020年1月8日,由于先前业主未能达成先前租赁协议项下对使用租赁物业而言属必须的若干条件,故该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锦翰印刷(深圳)有限公司与先前业主东莞市宏恒景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订立终止协议,据此,先前协议被终止,自2020年1月8日起生效。
由于先前协议被终止,于2020年1月8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雅大印刷(清远)有限公司作为租户与业主东莞市金创电器贸易有限公司订立新租赁协议,内容有关租赁该等物业,租期由2020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止为期5年,以供该集团用作制造印刷产品的厂房物业。
公告称,该等物业为总楼面面积为1.19万平方米的厂房物业;及总楼面面积为1000平方米的阁楼,全部均位于中国广东省东莞市长安镇上沙社区上沙中南南路8号3号楼。
由2020年1月8日起至2023年1月7日的首三年月租将为人民币38.46万,而由2023年1月8日起至2025年1月7日期间的月租将增加10%至人民币42.31万。
于2020年1月8日,租户与业主亦已订立补充协议。
根据补充协议,业主及租户确认租户将成立项目公司,而该等物业将于项目公司成立后由项目公司租用。因此,业主及租户已同意于项目公司成立后,业主(作为出租人)与项目公司(作为承租人)之间须订立替代租赁协议,其条款及条件与新租赁协议者大致相同。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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