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寿阳县政府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按照因地制宜、农用优先、就地就近、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技支撑的原则,加大政府资金补贴投入力度,进行秸秆综合利用课题研讨、创新模式、新技术试点试验,激发秸秆还田、离田、加工利用等环节市场主体活力,依法依规建立健全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利益链接机制,坚决治理秸秆露天焚烧,多措并举建设“县域秸秆全量利用样板县”。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农业农村、财政、林业、农机、畜牧、农经、生态环境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丹凤城区管委会,负责全县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协调、督查、考核、奖惩等,并结合秸秆禁烧工作全面推进秸秆综合利用。领导组下设五个工作指导组,分别由农业农村、林业、农机、畜牧、农经五个部门牵头,分组负责,全程指导。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围绕秸秆综合利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一把手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制定规划,完善措施,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确保秸秆综合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流动宣传车等各种方式,大力宣传国家和省、市、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秸秆焚烧带来的危害,确保完成全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目标。
加大政策扶持。寿阳县通过整合项目资金及财政直接补助的方式对此项工作实施作业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秸秆还田中嘉禾模式,每亩补助53,其它模式,每亩补助33;秸秆离田对机耕、旋耕两个环节捆绑进行补助,每亩13。同时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投入,有计划、有重点、有选择组织实施相应配套项目,全面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水平。对年利用秸秆数量大、运营稳定的主体,优先争取项目扶持;收购、运输秸秆的车辆,开辟秸秆运输绿色通道;对兴扩建各类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的组织或个人,优先给予贷款、用地、用电等政策支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优先用于发展100马力以上拖拉机和配套的旋耕机、播种机、秸秆还田机、秸秆粉碎机、秸秆打捆机等。
强化考核奖惩。寿阳县将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乡镇年度农业农村工作目标考核,进一步细化考核奖惩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对秸秆利用工作不力,出现秸秆焚烧的乡镇启动相应问责程序。
通过合理统筹、科学实施农业项目,寿阳县实现县域秸秆全量综合利用;采取秸秆还田方式,不断提高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提升耕地质量,有效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积极探索可持续、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实现秸秆全面禁烧,不断提高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动形成布局合理、多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格局。
责任编辑:王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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