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耀控股公告,于11月8日,公司附属公司湖北金三峡与龙岩烟草订立有关销售纸质卷烟包装的销售协议。
根据销售协议,湖北金三峡同意向龙岩烟草供应,而龙岩烟草同意为卷烟品牌“七匹狼”的一个子品牌按介乎约每件人民币0.2072至约每件人民币0.8882的单价向湖北金三峡采购纸质卷烟包装。
龙岩烟草将采购纸质卷烟包装的实际数量,以及有关产品付运时间及地点须与龙岩烟草确认的采购订单一致。龙岩烟草将于接获湖北金三峡的发票后以银行承兑匯票或电匯方式于180天内结清付款。湖北金三峡须按销售协议所协定,向龙岩烟草发出税率为13%的特别增值税发票。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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