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联合起草了《关于开展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于10月28日公开征求意见。
《实施意见》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邮政局依法依规建立实施快递包装产品绿色认证“黑名单”制度,对在认证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认证机构、检测机构、获证企业等主体列入“黑名单”,强化信用约束。认证模式为:初始工厂检查 产品检测 获证后监督,其中产品检测是指依据《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对产品进行检测。
《实施意见》规定了快递包装绿色产品认证技术要求。其中,生产企业应符合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排放污染物种类、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要求,近3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应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不应使用国家或有关部门发布的淘汰或禁止的技术、工艺、装备及相关物质。应设置专门的固体废弃物贮存场所,避免扬散、流失和渗漏;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弃物。
对于快递的封套、包装箱、植物纤维类及悬空紧固类填充物,《实施意见》规定生产企业应按照相关标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根据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配备污染物检测和在线监控设备。产品质量水平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封套应符合gb/t 16606.1的要求,包装箱应符合gb/t 16606.2的要求,包装袋应符合gb/t 16606.3的要求,集装袋应符合yz/t 0167的要求,填充物应符合yz/t 0166的要求。
《实施意见》鼓励生产企业协同邮政快递企业研发可循环快递盒及包装回收装置合理进行包装资源回收。并规定同时满足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要求的快递包装产品,可称之为绿色快递包装产品。
责任编辑:赵晓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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