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记者从省林业厅获悉,《辽宁省国有林场中长期规划(2018—2027)》(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台,为我省国有林场未来十年发展确定了五个方向和标准。
据介绍,我省现有国有林场182个,林场总面积82.5万公顷,大多分布在江河源头、河流两岸、水库周围、风沙前线、沿海沿边等重点生态区域,覆盖了全省主要的生态重点地区和生态脆弱地区,构筑了国土生态安全屏障的基本骨架;全省依托国有林场已建立省级以上森林公园51处。
《规划》确定了我省国有林场五个发展方向和标准:一是生态资源型国有林场,以森林培育及保护为主要内容,提升森林健康水平、碳汇能力和生态承载力;二是标准示范型国有林场,以加强综合服务设施、给排水、供电供暖、道路和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要内容,全面改善国有林场生产生活条件,使林场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达到相应标准;三是信息智能型国有林场,以信息化建设为导向,提高林场网上办公、资源信息化管理、旅游综合服务、林业灾害监测预警水平;四是公共服务型国有林场,在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现有示范、推广作用的基础上,开展科技创新与文化创意活动,提升国有林场的文化品位和公共服务品质;五是特色产业型国有林场,以生态为主,融合地域特色、产业特色、人文特色、森林经营等内容,创新森林生态项目。
《规划》提出,我省将全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经营与管护体系,以使森林质量明显提高,生态功能显着增强,多功能效益充分发挥,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林业信息化显着提升,同时在森林文化建设、林业前沿理论试验、先进技术示范推广等方面获得充分发展。
责任编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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