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有限公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公告称:
1、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或“金红叶”)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718号文核准。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本期债券不附超额配售选择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面值为人民币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为4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935,183.12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合计);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2,527.62万元(2014年、2015年及2016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12月31日,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63.32%。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 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 本期债券期限为2年期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6.00%-8.00%,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07月18日(t-1日)以簿记建档的方式向网下投资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7年07月19日(t日)在《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债券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暂时不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不能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
8、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配售。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公众投资者及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
9、网下发行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合格机构投资者最低申购金额为1,000万(含1,000万),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0、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次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2、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交易申请,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大宗交易平台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上市交易。
13、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4、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次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金红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该募集说明书摘要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有关本期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15、如遇市场变化,经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协商可以取消本期债券发行。
16、有关本期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责任编辑: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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